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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年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。其中,跨越电气与电梯行业界限的“施耐德电气公司(SCHNEIDER)与苏州速沃达电梯公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”作为标杆性判例成功入选。该案实现了第9类电气类商标跨类保护至第7类电梯行业的司法突破,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裁判指引。
案号:
(2019)苏05知初643号(一审)
(2021)苏知终19号(二审)
审理法院:
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一审)
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(二审)
代理律师:
孙建鸽 上海凯正律师事务所
2019年一审启动:孙建鸽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,立即投入案件的调查取证与材料梳理工作。他们系统性地收集了证明涉案商标知名度持续的数百份证据,包括多年来的媒体报道、市场占有率报告等,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。
一审庭审与代理意见:在一审庭审中,孙建鸽律师周密组织举证,围绕核心诉求,精准论证了电梯与电气产品在功能用途、销售渠道上的强关联性,并提交了完备的代理意见。
二审与再审延续: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构成侵权并赔偿4000万元后,孙建鸽律师团队继续代理二审及后续的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,针对被告提出的“普通被许可人无权主张跨类保护”“赔偿额过高”等主张进行专业答辩,最终成功维持了一审的胜诉判决。
2024年,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正式评选为“年度中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”,成为标杆性判例之一。
相关公开资料包括:
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: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zixun/xiangqing/442571.html
搜狐网·江苏法治报报道:https://www.sohu.com/a/808047809_121424934
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:(2021)苏知终19号民事判决书
北大法宝案例库、威科先行案例库收录案例
案例权威来源

上海凯正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合伙人
拥有华东政法大学及北京大学、香港大学复合商科和法律教育背景,长期专注于知识产权、公司法及争议解决领域,拥有二十余年法律实务经验。
累计承办民事、行政及刑事案件1500余件,业务涵盖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、反不正当竞争、公司治理及重大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。
代理案件曾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、中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、全国十佳知识产权案例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、福建、河北、河南等地法院年度典型案例。核心案例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国际典型案例库收录。
受托为西门子SIEMENS、博世BOSCH、施耐德电气SCHNEIDER、罗格朗LEGRAND、台达DELTA、苏泊尔SUPOR、美的MIDEA、多乐士DULUX、四季沐歌、扬子YANGZI电器、日丰管材、海信电器、益丰药房、VIVO手机、味之素食品、暴龙眼镜、马可波罗建材、法国法孚FIVES工业、德国DUNGS工业、德国茵梦达Innomotics、德国大陆集团Continenta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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